绿色通道来了!四板直通新三板,四类企业驶上审核“快车道”
新三板为四板四类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根据最新规则,享受绿色通道的企业
2023-08-04新三板为四板四类企业开通绿色通道!
(相关资料图)
根据最新规则,享受绿色通道的企业为在四板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专板培育层企业等四类企业。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除了北交所直联机制外,有了四板到新三板的直通机制以后,就会有源源不断的企业进入新三板,“这样整个多层次资本市场就彻底建立起来了。”
三四板制度型对接破题
8月4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指引——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型企业申报与审核(试行)》(简称《指引》),这是贯彻党中央关于“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指导意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简称四板)制度型对接正式破题。
《指引》明确了四板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的两种便利机制,为以专精特新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了更加丰富、便捷的路径。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为在四板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专板培育层企业等四类企业,开通审核“快车道”,提供申报前咨询、优先受理、快速审核等专项支持措施,提高企业申报挂牌效率。
二是实施公示审核。针对“专精特新”专板培育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专区进行20个自然日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异议的即可挂牌,无需发出审核问询,通过引入市场监督机制简化相关企业挂牌审核程序。
据介绍,此次《指引》的发布是三四板市场建立制度型对接的新起点,对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健全现代化资本市场体系、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拓展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特色路径。为专精特新等创新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便捷优质企业顺畅高效对接资本市场,明确挂牌上市预期,提升融资效率,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
二是强化北交所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牵引作用。支持四板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打通三四板两个市场,逐步实现新三板与全国35个四板市场的融通发展,发挥北交所对三四板市场牵引作用,形成主阵地建设工作合力。
三是赋能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为地方政府实施区域产业支持政策、精准支持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抓手,通过发挥资本市场平台功能作用,更好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国股转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持续深化与四板市场的深层次、全方位合作对接,加强制度支撑和配套技术支持,逐步实现信披通、监管通、技术通、账户通,形成新三板向四板输出制度与技术、四板向新三板输送优质企业和在地化服务的共赢局面;深入落实开门服务、直达服务、精准服务“三服务”理念,开展专精特新企业综合服务行动,引导支持专精特新等创新型企业用足用好用活资本市场功能,在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更大作为。
北交所市场资深人士、广东力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朱为绎认为,目前大家担心北交所推出直联机制后,新三板是不是会边缘化,上述新政推出可以解决这一顾虑,“我觉得有了四板到新三板的直通机制以后,就会有源源不断的企业进入新三板,这样新三板的生命力会越来越强。未来企业去北交所上市,除了直联机制即挂牌新三板,到进入创新层,再进入北交所之外,现在新三板又有源头来自于四板的直通。这样整个多层次资本市场就彻底建立起来了。”
申万宏源研究中小公司部首席分析师刘靖也认为,这是响应打通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要求。
资料显示,全国已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8万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万家。截至2023年6月末,1446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A股上市,占比27.7%。在北交所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占比也较高。
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以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为目标,一直重视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北交所上市企业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达到99家,占企业总数量的比例达47%,将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纳入计算后,专精特新企业占比接近九成。
关键点
根据《指引》,绿色通道审核程序包括以下关键点:
审核机构设立专门小组对接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提供申报前与审核中咨询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挂牌申请文件的受理与审核工作,精简问询内容,缩短审核时限,提高审核效率。
申请人及其主办券商在提交挂牌申请文件前,可以就申请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全国股转系统定位,或涉及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理解与适用等问题,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向审核机构提出书面咨询。审核机构结合申请人基本情况、咨询具体问题等安排专人在5个交易日内答复。对于咨询答复仍有疑问的,申请人及其主办券商可以就相关问题继续进行咨询。
申请人应当委托主办券商对挂牌申请文件和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以下简称审核系统)填报的项目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在所引用的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的有效期内通过审核系统报送挂牌申请文件。
全国股转公司收到挂牌申请文件后,受理部门按照《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受理检查要点》对挂牌申请文件进行核对,并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审核系统发送受理或不予受理的通知。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并告知全国股转公司。
审核机构将咨询答复及落实情况作为审核参考文件,依据相关规则召开会议对申请人申请事项进行审核。无需发出问询的,审核机构履行全国股转公司内部程序,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同意公开转让并挂牌的审核意见或决定;需要发出问询的,审核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通过审核系统发出首轮问询。
申请人及其主办券商对问询有疑问的,可以在提交问询回复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并在收到问询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回复并更新挂牌申请文件。
申请人申请公开转让并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等证券品种导致证券持有人超过200人的,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同意的审核意见后,应当将审核意见、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校对:姚远